盐城工伤保险待遇一览: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需要说明 :工伤职工发生在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封顶。)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