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失业补助金申请:
一、享受对象
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二、补助标准及期限
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含一年),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00元/人/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一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600元/人/月。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申领材料
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原件)。
四、受理期限
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网上办理【办理入口点击进入】或到阜宁县人社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六、咨询电话
0515-87386520;0515-8738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