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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发布时间:2023-01-10 08:1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盐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盐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材料,盐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内容简介

盐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一览: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转移材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材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备注:1、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

盐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一览: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转移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备注:

1、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参保人在本县(市、区)内迁移户口的,不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手续。

2、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达到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因缴费年限不满15年并申请延缴的,延缴期间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或按相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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