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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区照护保险参保人怎么申请失能评估?

发布时间:2022-11-12 02:1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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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大丰区照护保险参保人失能评估申请:参保人员申请进行失能评估的,可由本人或其代理人通过线上或服务柜台向承办机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提交《盐城市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盐城市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自评表》,并提供下列材料:1、参保人或代理人有效

大丰区照护保险参保人失能评估申请:

参保人员申请进行失能评估的,可由本人或其代理人通过线上或服务柜台向承办机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提交《盐城市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盐城市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自评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真实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出入院记录等完整病历材料和可证明参保人失能6个月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与失能评估工作相关的其他材料。

大丰区照护保险服务中心及咨询电话:大丰区开发区常新路西侧、南翔路北侧上海花园9幢102、103室;0515-68857171。

【拓展】不予受理失能评估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参加市区照护保险的;

(二)失能未满6个月的;

(三)不同意参加失能评估的或者自上一次失能评估结论作出之日起不满3个月的(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明显恶化的除外);

(四)参保人员居住在境外的;

(五)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或属于工伤等社会保险责任范围的;

(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