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4 05:3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盐城医保谈判药,盐城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盐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有哪些?
内容简介
盐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根据《关于报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第二批“三定名单”的通知》(苏医保办函〔2021〕117号)和《关于开展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双通道”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盐医保办发〔2021〕44号)要求,经自主申报
盐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报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第二批“三定名单”的通知》(苏医保办函〔2021〕117号)和《关于开展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双通道”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盐医保办发〔2021〕44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初步审核、择优评估,拟将以下15家零售药店新增确定为国家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20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电话0515-80500818。
【拓展】
医保结报范围:
1、异地就医费用:参保人员2021年度因急诊、转外地就诊、异地安置就医发生的未实时结报医疗费用。
2、门诊特定病医疗费用:经申报确认的门诊特定病患者于10月1日前经选定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的未实时结报医疗费用。
已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并结清费用的,不再二次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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