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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部分业务暂停办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9:4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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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21盐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部分业务暂停:一、2021年11月5日—2021年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补缴、资格认证、待遇恢复、待遇核定、关系转移、关系注销等业务。期间,各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窗口安排专人在各经办窗口负责

2021盐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部分业务暂停:

一、2021年11月5日—2021年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补缴、资格认证、待遇恢复、待遇核定、关系转移、关系注销等业务。期间,各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窗口安排专人在各经办窗口负责接待、宣传、引导工作,采用先收取材料的方式,待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集中补办理。

二、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业务。为保障参保权益,请今年尚未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员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当年缴费工作。

三、切换期间,停止使用“智慧城乡居保”APP。2021年12月5日上线后,城乡居民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江苏智慧人社”APP办理城乡居保业务。因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涉及人社、税务等多部门,以及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渠道,切换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拓展】盐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1、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每年缴纳一次,参保人应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完成当年缴费。

2、缴费档次:参保人可以结合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

3、缴费方式:通过银行委托代扣代缴、微信“社保缴纳”小程序、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税务部门指定的其它缴费渠道缴纳养老保险费。

备注: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全部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