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4 18:5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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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盐城盐南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一、招聘岗位二、报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21年毕业生
盐城盐南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21年毕业生。
4.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
5.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具备《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取得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手续。须在规定时间向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和教育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手续齐全者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纳入盐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统一管理。
3.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聘用人员根据“区管校聘”的要求,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工作岗位。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盐城市新河初级中学、盐南高新区伍佑初级中学、盐城市日月路小学、盐城市新河实验小学、盐城市敬贤路实验小学、盐城市希文小学、盐南高新区伍佑小学、盐南高新区科技园小学。
5.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聘用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6668399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16156
本公告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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