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4 07: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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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一、派遣单位、岗位及招聘人数1.东台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业务经办人员5名;2.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业务经办人员3名。二、招聘条件1.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2.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一、派遣单位、岗位及招聘人数
1.东台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业务经办人员5名;
2.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业务经办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2.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罚、处分等情形的不得报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考试方法、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知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备注: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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