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1 14:1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东台市医学人才招聘,2021年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三次招聘公告
内容简介
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三次招聘:一、招聘岗位和人数《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次)》点击下载。二、招聘条件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3、招聘对象:大专
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三次招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次)》点击下载。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类别为临床、中医、麻醉、影像诊断、公共卫生、针灸推拿的必须具备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资格。
4、年龄要求:专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8日至2003年9月10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8日以后出生)。
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9月8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次)》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7、取得祖国大陆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与监督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招聘工作由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同时制定公开招聘新冠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卫生防疫措施。
5、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69425;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515-895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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