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8 16:5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盐城高技能人才奖励标准,盐城高技能人才补贴申请,盐城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高技能人才奖励标准+申请材料
内容简介
盐城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高技能人才奖励:【适用范围】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和市直企事业单位;省属驻盐高校(含高职院校)、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相应高技能人才奖项荣誉的个人;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江苏
盐城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高技能人才奖励:
【适用范围】
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和市直企事业单位;省属驻盐高校(含高职院校)、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相应高技能人才奖项荣誉的个人;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获奖选手及教练团队。
【奖励标准】
1、对企事业单位申报入选(或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中华技能大奖的,给予入选者或引进人才50万元奖励。
2、对企事业单位申报入选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省级企业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按照省奖励标准给予1:1匹配。
3、对企事业单位申报获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的,分别按照国家和省资助标准给予1:0.5匹配。
4、对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的获奖选手及教练团队,按照省奖励标准给予1:1匹配。
【申报时间】
每年10月,由市人社局牵头发布申报通知,每年申报一次。
【申报材料】
由个人和单位对照条件申报,提供个人和单位信用承诺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入选中华技能大奖通知或证明材料(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地参保证明)。
2、入选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省级企业首席技师通知或证明材料。
3、入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通知或证明材料。
4、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奖励文件或证明材料。
市直单位和省属驻盐单位和个人申报材料直接报市人社局;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单位和个人申报材料报所在地人社部门汇总后,集中报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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