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2021年盐城响水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1年盐城响水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7 07:3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盐城响水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2021盐城响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招聘,2021年盐城响水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内容简介

盐城响水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一、招聘岗位:二、应聘条件1、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或专业一致且不低于高中(中职)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B05-B11、B14-B20专业课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试用期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

盐城响水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条件

1、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或专业一致且不低于高中(中职)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B05-B11、B14-B20专业课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试用期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B20岗位还须具备相应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在相应工种职业技能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8月1日之后出生)。

3、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结束时间,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