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盐南高新区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30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7月31日)。
4.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及中小学中级职称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小学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小学科学岗位教师资格证学科可为: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6.取得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三、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还需加试专业技能。笔试、面试、专业加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
⑴笔试范围: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相关学段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分析设计能力。
⑵笔试时间:2021年7月28日
⑶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7月
27日9:00--18:00前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⑷参加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⑸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与网上报名上传一致的材料,其中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它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参加面试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3、面试
包括微型课教学和答辩两部分,总分为100分,按微型课教学占80分、答辩占20分计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和答辩。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者上微型课和答辩结束后加试专业技能。上微型课、答辩和专业技能加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计算方法: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30%计分;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分。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手续。须于2021年8
月20日前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和教育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手续齐全者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纳入盐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统一管理。
3.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2021年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聘用者上岗后,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实绩进行绩效评估,经考核合格者,享受盐南高新区合作办学“人才引进待遇”,经考核不胜任学校教学任务须服从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安排,不再承担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教学任务者,不享受合作办学人才引进待遇。
5.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聘用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组织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组织实施。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6668399